关于开展第九届(2024年度)陕西省土木建筑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
所属分类: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:3483 发布时间:2024年09月12日 14:08:20
各有关高校、勘察设计研究院、建筑施工单位,各专业(工作)委员会(含分会),各单位会员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培养青年科技人才队伍,树立科技人才创新典范,激发全省广大土木建筑科技工作者的创造热情,同时,也为做好陕西青年科技奖的遴选推荐工作,根据《陕西省土木建筑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》及其规定,现将本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
陕西省土木建筑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应为在我省及国家经济发展、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为学科发展、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工作者,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具备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,学风正派;
(二)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个人会员;
(三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、在土木建筑领域取得重要的、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,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(含1项),或经国家登记的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1项以上(含1项);
2、在工程技术方面,主持重大工程技术管理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,取得重大的、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,并有显著应用成效,近两年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(含2项),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(含2篇);
3、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、推广技术、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(四)男性不超过40周岁(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女性不超过45周岁(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(五)未曾获得本奖。
二、推荐要求
(一)各企事业单位推荐本单位候选人、学会各专业(工作)委员会(含分会)推荐本分支机构领域的候选人;
(二)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、真实;
(三)被推荐人应在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起止时间和方式自行决定。公示期满,无异议或异议已经妥善解决方可推荐。
三、推荐材料报送要求
1、推荐函1份,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产生方式、公示情况及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,推荐函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。
2、推荐书及附件电子版、纸质版各1份,电子版发至学会奖励办公室邮箱。
3、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学会奖励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奖励办公室
联系人:施云逸
电 话:029-87284808
邮 箱:sceas@vip.163.com
地 址:西安市北大街199号南楼4-3室
附件:陕西省土木建筑青年科技奖推荐书